医械创新资讯
上海医保局发布关于本市试行
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推动脑机接口技术尽快应用于临床,惠及广大患者,充分支持高水平医疗技术的价值实现,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78号),按照本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为脑机接口技术前瞻性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侵入式脑机接口取出费”、“非侵入式脑机接口适配费”等3项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脑机接口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后,可按对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鼓励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
二、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指南和管理要求,规范化提供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确保服务高效优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开展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并收费的医疗机构,开展时应报告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
三、各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价格公示和事先告知制度,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说明以及投诉渠道等事项内容,确保患者知情权,由患者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并接受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四、各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医保、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指导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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